斜视的检测方法

斜视是指两眼不能同时注视目标,属眼外肌疾病,可分为共同性斜视和麻痹性斜视两大类。以下是常见的斜视检测方法:

基础检查

眼外观检查

注意患者眼位偏斜的方向和程度,睑裂是否等大,颜面是否对称,有无代偿性头位。观察这些外观特征有助于初步判断斜视情况。

视力检查及屈光检查

详细检查患者的远、近视力及矫正视力。对于高度近视和散光者,以及青少年患者,必须扩瞳后进行屈光检查,这样有助于明确是否是由于屈光不正、屈光参差或者是单眼视力下降的因素引起的斜视。

遮盖试验

交替遮盖法(单眼遮盖法、连续遮盖法)

检查时总有一只眼被遮盖,让被检者面对光亮处,两眼注视远处(五米外)或近处(33cm)目标,用一不透光的遮眼器或手掌反复交替遮断左、右眼的视线,使被检者两眼没有同时注视的机会,观察在轮换遮盖的瞬间,去掉遮盖的眼球有无转动现象。此方法可以简单而又确切地对斜视进行定性,一般可以查出具有5度以上的隐斜视或斜视。

遮与不遮法

检查时先遮一只眼,然后去掉遮盖板观察两眼能否同时向前注视一目标及眼球复位速度。该方法也用于判断眼位情况。

眼球运动检查

观察6个主要运动方向,以确定每条眼肌的功能有无异常。主要是通过医生的指导,让患者的眼睛注视医生的手指,然后再做出相应的反应。如果患者在做眼球运动检查的时候,出现了不对称的情况,可能存在斜视。

斜视角检查

斜视角分为主斜角(第一斜视角)和副斜角(第二斜视角)。健眼固视时,斜眼偏斜的角度称为主斜角;当斜眼固视时,健眼偏斜的角度称为副斜角。测量主、副斜角可以协助斜视的诊断,临床上常用的测量斜视角的方法有:

角膜反光点位置测定法(角膜映光法、Hirschbeng法)

是一个检查显性共转性斜视的粗略方法,比较适用于幼儿及弱视、或不能进行详细检查的患者。在受检者正前方33cm处置一灯光,嘱注视之。如角膜光反射点位于两眼瞳孔正中央则为正位眼;如果角膜光反射出现于一眼瞳孔正中央,而另眼在瞳孔缘,则偏斜约10 - 15度;在角膜缘上,则偏斜约45度;在角膜中心与角膜缘之间的中点处,则斜视度约为25度(每偏斜1mm约相当于斜视弧7 - 7.5度)。

同视机检查法

可以准确测量斜视角,还能检查双眼视功能等情况。

三棱镜配合遮眼法

通过三棱镜中和斜视的偏斜,从而测量出斜视的度数。

其他检查方法

视野计法

用于检查显性斜视的斜视角,检查时按视野检查法将受检者头部固定于颏架上,检查视远斜视角时,斜视眼正对视野计弧的中心点处,使健眼注视正前方5米处目标;检查视近斜视角时,双眼连线的中点(即鼻根部)正对视野计弧中心点处,健眼则注视视野弧上中央零度处目标点,然后以手电筒或烛光在视野计上往返移动,检者也随灯光移动,使检者的眼、灯光、受检者的眼保持在同一直线上,当灯光映在斜视眼瞳孔中央时,记录灯光在视野计上的刻度,即为斜视的度数。

马多克(Maddox)杆检查法

主要用于检查隐性斜视。马多克杆(简称马氏杆)由多根小玻璃杆彼此平行排列构成,由于柱状透镜具有与其轴平行的光线通过不屈折,与轴垂直光线屈折的性质,因之通过马氏杆看光源(点状),成为一条与柱镜轴垂直的光条。

裂隙灯检查

是眼科常用的一种检查方法,主要是利用灯光透过一个裂隙对眼睛进行照明,可以观察到眼睛内部的情况,比如是否存在炎症、白内障、玻璃体混浊等,可初步判断患者是否存在斜视。

歪头试验

主要用来鉴别斜肌和直肌麻痹,对于麻痹性斜视的诊断有重要意义。

复像检查与分析

用于麻痹性斜视的检查,可判断麻痹肌,还可判断疾病恢复程度和治疗效果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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